第十九条 企业所有者依法决定企业的经营方向、经营形式、厂长(经理)人选或者选聘方式,依法决定企业税后利润在其与企业之间的具体分配比例,有权作出关于企业分立、合并、迁移、停业、终止、申请破产等决议。第四十条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有关专业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购买或者持有该股票。
第二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第二十五条 关于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置常驻代表机构或者派驻检验人员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十六条 证券保管、清算、过户、登记机构应当接受证监会监管。第三章 应急准备
(二)拒绝、阻挠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中弄虚作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